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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敲响了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法槌
作者:三原法院 张 维  发布时间:2023-12-12 20:25:18 打印 字号: | |

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准时九点敲响了一审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法槌,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自正式施行以来,三原法院独李人民法庭尝试缩短办案期限,快审快结的再次尝试 。

庭审中,承办法官调查后发现原告张某诉被告李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基本事实清楚,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免去了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庭前准备、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庭后合议等程序性事项。张法官快速圆满的处理了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模式,在排期、合议、归档等方面简化了程序性工作,优化配置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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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独任制审判?

独任制是相对于合议制而言,是人民法院审判组织形式之一,由一名审判员独立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案件负责的审判制度。


哪些普通程序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审判?

哪些普通程序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