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法院在开展“三秦锐士2023•小标的、暖民心”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巧用《预拘留通知书》高效执结三起小标的执行案件,顺利将案件标的56225元全部执行到位。
李某与预拘留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及执行王某(与预拘留人王某系同一人)罚金一案中,执行法官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如实报告财产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王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按期申报财产。12月4日,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晓之以理,耐心地对其做思想工作,但王某仍置之不理、态度蛮横,并以各种理由一再推诿,表示无力还款。随即,执行法官结案案情,做出《预拘留通知书》,通知王某于12月5日前履行法律义务,逾期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预拘留”措施的威慑下,王某态度明显转变,于12月5日下午将三起案件的全部案件款汇入了法院案款专户,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预拘留”是对违反规定应予以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作出正式惩罚决定前的一种缓冲“惩戒预警”措施,对其起到告知、提醒、警示作用,拘留是手段,促进履行才是目的。“预拘留”措施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与执行威慑,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
下一步,旬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将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教育性融合到执行措施中,尽最大努力全力执结案件,切实提升执行质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执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