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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法院“三秦锐士2023·小标的、暖民心”集中执行行动系列报道(三)】刚柔相济 高效执行
作者:秦都法院 朱月珍  发布时间:2023-12-04 21:16:38 打印 字号: | |

11月20日,秦都法院执行第二团队执行法官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魏某与姜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诉至秦都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姜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魏某劳务费50000元,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姜某承担。姜某不服一审结果上诉至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做出维持原判的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上诉人姜某承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依然迟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魏某遂向秦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7日,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姜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姜某名下银行账户、互联网账户、车辆、不动产等信息,冻结被执行人姜某相关银行账户。被执行人姜某在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魏某多次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做出让步,以48000元达成执行和解,并于11月20日双方到法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将案件款转入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强制执行与协商和解的完美结合。秦都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各项执行强制措施,用实际行动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