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武功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范某某、王某等15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庭审中,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从容把握庭审节奏,依法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辩护人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鉴于该案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该类案件中行为人多以提供银行卡、电话卡、各类网络支付账户等帮助转移赃款,行为人处于犯罪链条末端,获利金额一般较少,但过账流水惊人。作案人员中低年龄、低学历、低收入的人员占比较高,有部分在校学生或刚踏入社会的人群因缺乏社会经验被“高薪”诱惑,且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最终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
近年来,犯罪分子持续利用他人的电话卡、银行卡等进行电信网络诈骗,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武功县法院呼吁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切莫贪小惠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进行转账,为不法分子犯罪行为提供作案工具。同时也要不断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妥善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及个人信息。今后,武功法院将继续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根据涉案人员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认罪认罚态度等情况,分类分层处理,确保罪责刑相适应,一体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和帮信犯罪的综合打击治理,努力守护广大群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