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迫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一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惩戒失信、弘扬诚信的良好氛围,现我院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在院大门口东侧开设失信曝光栏,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的失信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子女升学、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限制。结合近期开展的小标的案件专项行动,本次曝光重点针对5万元以下的案件,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再此严厉敦促失信被执行人,请立即主动向债权人或者来我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将依法受到严惩!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与失信被执行人交往过程中谨慎防范,规避交易风险。
特别提醒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从失信曝光栏中移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据悉,在“失信曝光栏”的开设的第一周,已有1名被执行人主动来我院履行了义务,现已从曝光栏中移除。下一步,旬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压缩失信人生存空间,让失信人无处遁形!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让我们用全城围观的力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