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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泉法院:诉源治理之“举一反三”,绘就解纷好“枫”景
作者:杨陵法院 唐参军  发布时间:2023-10-31 19:48:33 打印 字号: | |

10月25日,礼泉县人民法院阡东法庭,以两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案为例,通过公开开庭审理,举一反三,释法明理,不仅顺利调解了两起民事纠纷,而且从源头上稳住了与该两案属同一事实即将诉讼的10余案的旁听者的情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礼泉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在涉及同一类型案件并导致多人纠纷的审查和处理,积累了调解和解决经验。

案件详情


原告杨某诉被告王某及原告张某(陕西泾阳人)诉被告王某追索劳务报酬纠纷两起案件,在礼泉人民法院阡东法庭审查处理期间,又有多人来到阡东法庭咨询和了解如何起诉王某。经初步了解,王某在承揽了宝鸡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水电安装工程后,组织多人进行施工,由于宝鸡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途退场,导致已完成的施工部分不能结算,王某一直也没有取得相应的报酬,其组织的多名工人所欠工酬均无法落实。转眼已经3年过去,王某所拖欠劳务报酬依然没有着落,电工杨某和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清结所拖欠的劳务报酬款。


解纷过程

法庭审理中,被告王某虽然对拖欠原告杨某和张某劳务报酬的数额及拖欠时间等均无异议,但是以已支付的劳务报酬均系宝鸡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账为由,辩称其不应承担责任,应追加宝鸡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由该公司承担付款责任。被告王某企图逃避责任的发言立即炸锅,二原告和旁听案件的工人们,若不是值庭法警的制止和安抚,一场冲突将不可避免。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王某对于其与原告杨某和张某之间,关于劳务报酬多少的约定、支付时间、点工、工作安排、平时费用的支取,已由其本人予以处理等均无异议。据此,当庭认定原、被告之间追索劳务报酬关系成立有效。

法庭在被告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责任后,根据实际,在庭后调解过程中,一方面对被告王某的行为给予批评,一方面对原告及工友进行了劝抚。原、被告在达成调解解决协议后,原告王某对在场的工友郑重承诺,其余欠款将于半年内,想尽一切办法予以解决。至此,一场因拖欠劳务报酬款所引起的纠纷,在礼泉人民法院阡东法庭的调解下顺利平稳解决。当唐法官问起关于平安建设的话题时,在场的原告、被告和工友,他们都笑了,说: 满意,满意,满意。

关于诉源治理,礼泉县人民法院以“九峻模式”为抓手,通过建立法官工作室、交通事故调解室、旅游法庭工作室、环资法庭工作室等多种方式,探求人民群众深层法治需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法治问题,将社会综合治理、全面和谐发展进行到底,为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来源:杨陵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