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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轮胎爆炸致眼伤 法官调解暖人心
作者:泾阳法院 李 璇  发布时间:2023-10-17 18:42:57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案件赔偿款,让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公正!”当事人王某及其妻子高某将一面书写着“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办案人员李璇法官工作团队,以表达对法院工作的感谢之意。


案件背景

2022年 8月19日原告王某与被告韩某分别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京昆高速公路由昆明往攀枝花方向行驶中,被告韩某驾驶的车辆因左侧制动鼓温度过高,造成轮胎起火燃烧。被告韩某遂将车辆停放至道路右侧应急车道进行处置。原告王某在帮助韩某对车辆灭火过程中,发生轮胎爆炸,造成王某右眼及头面部胸部受伤的事故。


调解经过

受理该案后,为使身心备受煎熬的王某早日得到安抚,承办法官便多次奔走在原告、被告、保险公司之间,从法与理、法与情上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2023年10月12日,原告王某获得被告保险公司的赔偿款45万余元,同时,被告韩某也获得了其垫付款1.8万余元,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法律关系复杂、化解难度大,办案法官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具体司法审判实务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灵活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情理法结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快速、高效化解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实在在的成绩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