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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醉酒撞上树木路灯 男子全责赔偿
作者:三原法院 朱 琳  发布时间:2023-10-11 18:56:29 打印 字号: | |

车在路上跑,剐蹭碰撞免不了。除了车辆与车辆之间的摩擦以外,我们还时常会看到或者遇到一种情况,那就是车辆撞上了路边上的树木、围栏等公共设施。

 2021年9月被告人谢某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由于操作不当撞上路边的树木及路灯,致车辆及路灯受损。经现场检测,被告人呼气式酒精测试浓度为192.5mg/100ml。经鉴定,谢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31.76mg/100ml。经三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在案发现场谢某发现有人报警,但未离开,等待警察到来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谢某已赔偿全部路灯损失7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量刑时可从重处罚。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 MG/100ML,量刑时可从重处罚。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明知他人报案并未离开现场,警察到场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自愿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本案事实,对其意见予以采纳。

最终以被告人谢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官提醒

正常来说,撞到公共设施的赔偿流程是和撞车的赔偿流程是一样的,无非是报保险和报交警。但是,两者之间又有所不同,其原因就在于被碰撞物体之上。

具体到实际中,汽车撞到公共设施的原因有很多,但基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有意或者无意。比如紧急避让、二次碰撞等类似情况,我们可以视作无意;但酒后驾驶、报复社会等情况,往往会视为有意。前一种情况,我们可以根据一般的流程进行赔偿,即报交警、保险;但后一种情况,保险公司是有理由拒绝赔偿的,最多只会赔付车辆本身损失,对于护栏等公共设施的赔偿不予承担。

因此,在明确责任之后,怎么赔付就显得非常明晰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人可能会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自己是无意间撞上的,且附近没有监控摄像,于是选择了直接逃逸。我们不说这种情况能否成立,我们直接来说后果,那便是四个字——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之后被抓到,不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车主还需要赔偿相应的金额,同时还会面临一笔“秋后算账”,轻则扣分罚款,重则吊销牌照并拘留。因此,不论何时我们也不应抱有侥幸心理,老老实实进行报备,该赔偿的赔偿,承担起自己所需承担的责任。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