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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开麻将馆 构成开设赌场罪吗
作者:三原法院 朱 琳  发布时间:2023-09-19 18:56:47 打印 字号: | |

开麻将馆,不一定会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如果利用麻将馆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达到开设赌场罪的定罪标准的,可以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22年5月底,被告人丁某租赁三原县一处房屋,并于同年6月2日向房东支付了租赁费27000元。丁某对该房装修在房内摆设6张麻将桌经营麻将馆,供他人赌博。在经营期间,打麻将点50元,每“锅”收参赌人员500元,被告人丁某扣除30元台费后,实际给参赌人员470元的筹码,打完后进行结算。2022年6月30日三原县公安局民警在该麻将馆将正在进行麻将赌博的丁某、郭某等20人现场抓获,查扣麻将桌6台、筹码200个。

另查,被告人丁某在该麻将馆开设期间获利6000元左右。

2022年6月30日被告人丁某被民警现场抓获,2022年7月1日被告人丁某因赌博被三原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000元;2022年7月12日三原县公安局以被告人涉嫌犯开设赌场罪将其刑事拘留。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开设麻将馆供他人进行赌博的犯罪事实。

又查,被告人丁某于2018年11月28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9年5月11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以开设麻将馆的方式提供赌博场所及赌博工具供他人赌博,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被告人丁某在五年以内再犯新罪,属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请求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本案事实,对其意见予以采纳。

最终以被告人丁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作案工具麻将桌六张、筹码200个依法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被告人丁某违法所得5000 元,上缴国库。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