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马某为刘某在长武县亭口镇某村移民搬迁安置房项目提供劳务,双方口头约定干完活结清工钱。2023年5月底项目完工,但是刘某在支付了马某16000元工钱后,剩余19822元迟迟不予支付。当事人与对方沟通多次无果,向长武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求助。
8月19日,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调解刚开始双方便就工钱能还多少、何时能还的问题产生分歧,双方情绪激动,调解场面一度失控。见状,调解员邀请长武县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调解员和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分工合作,对刘某阐明法理,一方面告知刘某不还欠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动之以情,告诉其马某目前生活拮据,讨要工钱的艰辛及资金周转不足的困难,让刘某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在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还款事项达成协议,由刘某筹措资金现场给付马某劳务费19822元。此案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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