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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礼泉法院:勿信他人言论 守护财产安全
作者:礼泉法院 魏心雨  发布时间:2023-07-10 18:47:13 打印 字号: | |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老百姓对生活需求提高的同时对钱财需求也不断提高。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勿听信他人不当言论通过非法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案件详情


7月10日,礼泉县人民法院以线下开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组织传销活动罪案件。被告人王某某2016年11月开始,用其儿子王某一、丈夫王某二、儿媳王某三等身份信息在GPL平台上注册会员,同时在礼泉县采取口头宣传和宣讲GPL有关投资课程等方式,让周围的人参与到传销活动中。被告人王某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以投资购买一定金额推销券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 11 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为返利依据,引诱投资者继续发展其他参加对象,进行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在审查了侦查卷宗并核查卷内证据后,我院依法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没收被告人王某某非法所得30万元,由代收机关礼泉县公安局上缴国库。


被告人王某某组织传销活动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追求生活质量的同时务必要提高警惕,切勿听取他人花言巧语上当受骗,切勿听信组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套取百姓财物。谨防不法分子以投资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隐瞒骗取钱财的真正目的。我们要擦亮眼睛,提高法律意识,识别犯罪分子套路!



 
来源:礼泉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