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案件快报】货款讨要无门 法官释法止争
作者:长武法院 毛永霞  发布时间:2023-06-08 16:32:48 打印 字号: | |

2023年6月7日长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刘某当场履行了剩余货款。

原告黄某经营一家店铺,被告在2023年3月份开始在原告的店铺里购买了价值30000元货物,当时支付了15000元,下欠货款15000元,被告口头答应一月后向原告结清剩余货款,很快一个月的期限就到了,迟迟不见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后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催要货款,但被告均已各种理由推诿,无奈原告黄某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


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了双方当事人,查明了案件的详细情况,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交流,分析了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并耐心的进行了释法说理。在调解过程中,主审法官以双方长期互利互惠合作关系的事实为切入点,针对争议焦点,逐步进行相关法律问题解读,引导其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对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其不偿还货款不仅会丢掉自己的诚信,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消除了分歧,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即履行了付款义务,原、被告握手言和。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