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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作者:咸阳中院 张 越  发布时间:2023-03-28 19:43:25 打印 字号: | |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审判队伍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提质增效上靶向一致,凝心聚力,团结奋斗。2022年圆满完成审判任务指标,审结758件,结案占收案比例1.01。

助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深入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市6家法庭被评为“示范法庭”,23家法庭被评为“达标法庭”,占比达到60%,在第三批人民法庭“两化建设”申报中推荐3家示范法庭,9家达标法庭,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更加牢靠,打通方便群众诉讼的“最后一公里”。

疫情期间服从大局。民一庭党员干警深入包抓小区开展“双报到,为民行”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全部下沉到社区认领岗位、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充分发挥在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共产党员先锋本色。

积极参与并推动援藏工作。民一庭庭长李春丽、法官魏永锋、法官助理柯彦红积极报名,为兄弟法院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法官建议,与当地法官交流办理案件质效经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促进司法交流和民族团结。

统一裁判尺度,建立沟通机制。为统一全市法院审理“农村土地权益分配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类案件的裁判尺度,降低案件发改率,提升全市法院的民事案件审判质效,建立了基层与中院有效的沟通渠道。

坚守为民服务底线。2022年全年,民一庭法官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均做到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一心为民,提升了司法队伍良好形象。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