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文件《关于开展全省模范法院和全省模范法官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各院上报,对比参评条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武功县人民法院为“全省模范法院”候选对象,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张作儒同志、秦都区人民法院文娟同志参加“全省模范法官”的候选对象。现对拟推荐的个人予以公示,请予以监督:
一、全省模范法院候选对象
武功县人民法院
武功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为抓手,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效果指标及群众满意度均大幅跃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把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落到了实处。2022年7月被陕西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二、全省模范法官候选对象
(一)张作儒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张作儒,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员额法官。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认真、踏实负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办理案件数量连续多年名列全院前茅,审结的案件再审率低,当事人满意程度高。2019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荣获“咸阳市全市法院办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岗位目标先进个人”、“调解能手”等荣誉。
(二)文 娟 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文娟,女,汉族,陕西省咸阳市人,198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最美政法干警”、“十佳人民法官”;2022年7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公示期限:2023年1月3日8时至2023年1月9日18时
监督电话:02933576523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