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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作者:路晓娟  发布时间:2022-09-15 17:32: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


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咸阳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员额法官  张雯


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彬州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


咸阳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作为全国首批非省会城市中院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近年来,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方式,在专业审判、柔性司法、法治宣传等方面狠下功夫,聚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延伸性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让少年审判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该庭先后被评为全省、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并荣立全市三八红旗集体、集体三等功、二等功等。

咸阳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员额法官张雯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十年来,始终将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自己的职业准则。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700余件,深入辖区大中专小学法治教育60余场次,撰写论文20余篇。多次被陕西省委政法委、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调研先进个人、被咸阳市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2022年3月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评选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2022年被陕西省团委聘为“红领巾法学院”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

彬州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自2012年9月开始在陕西省率先实行少年审判集中管辖以来,始终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法院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在审判工作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原则,不断创新、拓展少年审判方式、方法,突出犯罪预防;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延伸至民商事和执行工作等领域,积极致力于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践行惩罚为辅,预防为主的少年审判模式,先后被命名为市级、省级、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咸阳市两级法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少年法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审判职能,努力推动全市少年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有力有效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