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法院:法官受邀为渭城区“法律明白人”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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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上午,渭城法院员额法官周亚萍受邀在渭城区“法律明白人”培训会上,为全区300余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及社区工作者作专题授课。
周亚萍法官系统讲授了《民法典》的编纂意义、基本原则、编纂历程,详细讲解了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诉讼时效、胎儿利益的保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新规定。同时,结合现实案例,就“离婚冷静期”、如何行使婚姻撤销权、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遭遇“高空抛物”如何保护头顶上的安全、“见义勇为、乐于助人”遭受损害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解释。
此次授课获得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大家纷纷表示,讲课内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语言通俗易懂,充实了基层法律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其在工作中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永寿法院:借款合同起纠纷 耐心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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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寿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法官赵治国成功调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避免了当事人矛盾激化,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赵法官在收到原告永寿某某有限公司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相关诉讼材料后,经过初步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便想通过调解方式来化解该案纠纷。但双方当事人见面后互不相让,表示不同意协商解决。
于是赵法官对当事人采取“法律宣传+症结攻坚+情理疏导”三步调解方案,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又针对借款合同协议中的分歧,提出了双方都能接受的意见。同时,他也向被告张某说明拒不支付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对家人、子女产生的不利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希望原告能心平气和地通过协商方式推进案件解决。
经过调解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对调解协议达成一致,调解工作也受到了双方认可。
旬邑法院:让数据多跑路 让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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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原告井某某向法院递交一份起诉状。经了解,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因借贷事实的产生,原、被告双方关系疏远,且断了联系,原告井某某无奈将被告郑某某诉至太村法庭。
经法官多次联系后,被告称自己外出打工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沟通后,被告同意通过微信小程序多元调解进行网上调解,法官及原、被告当即进入多元调解。调解全程不到20分钟,就解决了原告井某某的难题。全程录音录像,保留完整的视听记录过程,确保线上留痕,客观、公正,高效、便民,真正的打通了“最后一公里”。
网络在线调解、审判,既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效率,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的负担,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将债务追讨回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