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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法院:八旬老人无所依 “孝子”不孝互猜疑
作者:杨陵法院 陈 涛  发布时间:2022-06-24 15:34:33 打印 字号: | |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法院干警无不怀着这样的情感审执每件赡养纠纷案件。

近日,杨陵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案件,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后,仔细查阅了审理卷宗内容,具体分析当事人双方的年龄、职业、收入来源、家族经济状况,身体状况、矛盾焦点等多方面因素。该案中,申请执行人李某已经83岁高龄且患有多种疾病,生活完全无人照料,一人独自在外租房居住。两个儿子因家里老宅基地拆迁补偿问题相互猜疑,都认为老人的补偿费给了对方,自己不应履行老人的赡养义务,谁拿了老人的钱就应该由谁赡养老人。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二名被执行人依然我行我素不参与调解,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前往李某所在村委会通过与村干部交谈,希望村上能对李某的儿子通过劝说的形式和解本案,同时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对李某的二位儿子及儿媳进行劝说,针对当事人双方的焦点和被执行人的心结进行了耐心疏导,让兄弟间解开误会,相互理解,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随后,李某在接到法院执行回的二名被执行人应履行的赡养费后,向法官鞠了一躬,激动地说:“为我的事让你们费心了,考虑到不影响儿女们的感情,我会主动向他们说清拆迁赔偿款的去向,让他们解除误会,我相信他们会慢慢接纳我的。”同时申请执行人李某向法院申请撤回了执行。

法官提醒:百善孝为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强制措施虽然是解决执行难的一个好方法,但是强制执行并不是无所不能的,如遇到涉及婚姻、赡养、继承等家庭纠纷案件,只有用温情的执行方法,打动当事人的心,使其能够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并自觉主动履行义务,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杨陵法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