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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有山海 静而无边 咸阳中院樊国强法官被评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
作者:高萌 闫育京  发布时间:2022-04-29 23:15:20 打印 字号: | |

在投身于法院工作的23年里,岁月洗去了他年少的浮华,时间赋予他沉着和稳重,丰富了他人生阅历,见证了他一步一步从职场新人蜕变为成熟法官。

23年改变了许多,但始终不变的是他的初心——潜心钻研,心无旁骛,不忘初心,以民为本,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足感、幸福感、获得感,为推动咸阳新时代追赶超越和高质量发展一路向“阳”贡献法院力量。



如今,年仅43岁的樊国强再次被组织肯定,2022年4月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评为“陕西省先进工作者”。


陕西省先进工作者

樊国强,1979年6月生,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四级高级法官,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七年磨一剑 矢志法治梦

2000年,樊国强被旬邑县人民法院招考录用,他主动请缨分配到该院张洪法庭工作,一干就是七年。七年中,靠自有的一辆自行车及庭内的一辆摩托车,送达文书、巡回办案、核实证据、勘验现场,跑遍了辖区村组的山山卯卯。有一次早上不到六点,急促的敲门声把他从床上拉起,一位走路颤颤巍巍的老大妈,担心儿子闹出人命,紧急求助。原来,老人的儿子在地里锄草时,恰逢邻村有人办丧事,放炮的炮屑不幸飞入他的耳朵,导致耳膜穿孔,对方拒不认同致伤原因,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老人的儿子受伤又受气,想以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问题并不复杂,矛盾已经升级。熟人小社会的农村,大家碍于情面并不积极作证,他根据老人儿子提供的证据线索,方圆一公里、两公里、十公里核实知情人,在证据面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将该案调解处理。七年中,他每年结案近200件,调解率达80%以上,位居全院前茅。

在基层的这些年,处理的多是邻里纠纷,家长里短。正是这些琐琐碎碎的积累,坚实了樊国强的法律基础,培养了他的耐性和洞察力,更让他明白为老百姓公正高效的排忧解难才是“人民法官”这四个字的真实含义。尽管法庭工作条件艰苦,法庭工作枯燥,但他做的是自己喜欢的工作,所以累并快乐着。

躬耘审判事 守护正义花

2007年,咸阳中院首次遴选法官,樊国强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上级法院。办理的案件大多为重特大刑事案件,责任重大,任务繁杂。在咸阳中院刑一庭,他主办了17岁受害人霜霜(化名)被害一案。因案发时间久远,证据严重缺失,犯罪嫌疑人一直未到案。直到十七年后公安机关侦查其他案件时将嫌疑人王某锁定。王某归案后,在公安机关进行过供述,其在看守所对供述又全部翻供。2017年,受理这个案子后,樊国强本着严惩犯罪,保护人权,不放纵一名罪犯,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原则,多次与公诉人、办案民警一同勘察现场,骑自行车从被害人家中至案发现场,还原霜霜离家时间、骑行线路,查找当年与王某有交集的知情人,力求全面还原案件事实。同时,为了查找证据,指导公安机关对同期辖区未侦破类案进行比对过程中,意外发现同年发案的13岁洋洋(化名)被害案案发现场遗漏斑迹与王某血样一致。在证据面前,王某对两起强奸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被依法惩处。

被告人海某某等十四人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数量大,社会关注度高,涉及160余宗犯罪事实,证人300余人,200余册案卷堆起来比三个办公桌都高,犯罪分子可谓罪恶如山,该案打通了境外至云南、四川,陕西的毒品通道,审理难度大,在庭室同志的帮助下,樊国强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白天阅卷梳理笔录,厘清问题焦点,晚上整理判决,终于在两个月内完成近400页,160000字的判决书。在刑一庭工作期间,他办理刑事案件600余件,其中无期以上刑罚案件300余件。他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办理案件无一因事实不清发回改判,无因裁判不公引发的涉法上访案件。

怀为民情怀 高效解民忧

2017年担任咸阳中院速裁中心副主任后,在主任的支持下,他带领两级法院速裁团队外出学习考察,深入基层调研,总结出月通报季总结制度,探索形成下沉基层逐院督导的工作经验,迅速凝聚了两级法院合力,短短几年将咸阳两级法院速裁工作提升至全省第一方阵。他引领速裁团队凝心凝力,以“快慢分道、繁简分流”为主旨,勇做“突击轻骑兵”,个人年均结案均在200件以上,平均审限不到30天,两级法院以速裁方式结案占比超过50%。

患者梁某因手术术前麻醉时间延长十几秒引发脑缺氧、术后意识不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持续在医院康复治疗六年,经司法鉴定属伤残二级。梁某及其家属要求院方承担400余万元经济损失,院方则认为梁某长期康复治疗尚欠医疗费90余万元未付,双方因此一直僵持不下,医患纠纷矛盾可能激化升级。在此期间,梁某因病离婚,父母年迈体弱,一家人陷入贫困艰难中,梁某的住院费用、后续护理费用也难以筹措。鉴于该案患者病情复杂、康复治疗时间长、医患双方矛盾严重,樊国强积极引入医疗专家进行评估,组织双方核算赔偿金额,经过数轮调解,在短短的一周内,医患双方最终愉快达成调解协议,由院方支付患者梁某前期费用及后续康复治疗费用343.5万元,患者梁某如愿获得合理赔偿。

实减刑假释 促改造回归


2021年樊国强担任审判监督庭庭长后,适逢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他第一时间制定《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审查表》,积极细化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措施,推动敲响了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第一槌,先后被《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四十余家媒体报道。

庭审前,就罪犯的原罪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法定从轻从重情节、原判刑罚及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一贯表现、考核分数依据、是否违反监规纪律、实际减刑情况、减刑后的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审查。庭审中,法庭按照实质化审理要求,通知管教干警及随机选取的罪犯同监室人员出庭作证,对证据当庭进行质证、认证、调查核实,综合评判报请减刑人员的悔罪表现、心理健康状况、是否存在人格缺陷、再犯的可能性,确定罪犯是否真正符合减刑、假释条件。要求对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确保将案件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相关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论形成在法庭,真正实现庭审的实质化、公开化。

撒普法之种 追中国之梦

多年来,樊国强同志不仅重视审判工作,也及时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总结调研,及时指导审判实务。他撰写的论文《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精神病鉴定决定权及评析》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在没有操作规程和实务先例的情况下,他指导彬州市人民法院成功审结全国刑事速裁第一案,相关经验先后被《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刊载。他积极开展审判五进、以案说法,推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阳光普法教育。先后深入咸阳师院、清华附中西安学校等大中专院校,举办专题讲座,在大专校园公开开庭,用一起起鲜活的案例教育引导青少年遵纪守法,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出了积极贡献。

普法是一项意义重大、任重道远的工作。樊国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石,努力践行普法的形式创新和实现载体创新,将普法教育同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等结合起来,通过培育企业精神、塑造社区形象、加强道德建设,将教育培养、人才培育、文化教育、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等工作连接起来,使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深得辖区群众喜评热爱。

风雨之后花鲜艳,磨砺人生分外香。心有所信,方能行远。信仰在风雨中更加坚定,践行在磨砺中更加强力。在人民法官的路上,樊国强始终坚定不移的大踏步载誉前行,不为强权所惧,不为金钱所感,不为美酒所诱,不为人情所累。他深深明白法官是司法审判的实践者,担当着定纷止争的重责,是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屏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审判事业是自己一生的精神追求和心灵归属。他时时不忘用审慎的态度看待自己手中的自由裁量权,用法律去平衡社会关系,以公正的裁判来弘扬美德和匡扶正义。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