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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鹏实地深入调研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工作
作者:孟会  发布时间:2022-04-21 18:05: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咸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焦鹏带领民一庭庭长李春丽、院司行处副处长刘映华等一行先后到杨陵区法院五泉法庭、秦都区法院陈杨寨法庭、旬邑法院马栏法庭、土桥法庭、泾阳法院桥底法庭、三原法院陵前法庭、永寿法院常宁法庭等八家法院辖区内的九个基层派出法庭实地深入调研指导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工作。



每到一个法庭,焦鹏同志都认真查看法庭办公环境和基础设施完善情况,并与相关法院领导和法庭干警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法庭负责人对法庭建设、管辖区域、案件审理、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介绍,详细了解各法庭人员配备、信息化建设、案件类型、审判质效、诉源治理、品牌打造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与法庭干警进行深入交流,仔细询问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焦鹏同志强调,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是法院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处在服务群众、解决纠纷第一线,是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是党和国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在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积极融入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中,注重强化诉源治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间的工作衔接,努力将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更好地为辖区内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水平。



焦鹏同志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基导向”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上、思想上认清加强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意义。省法院部署开展“示范法庭”、“达标法庭”申报评定工作,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行动。目前咸阳法院辖区内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值得大力褒扬,但也面临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存在着对人民法庭作用认识不够充分、基层基础建设不牢、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不高的问题,要紧扣人民法庭“三个便于”的工作原则和“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标准化和工作规范化。


1要科学布局

城区法庭要根据发展需求和自身审判力量实际,向专业审判法庭转型,为辖区经济蓬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农村法庭要扩大覆盖面,根据群众司法需求,将巡回审判点与司法便民相结合,把法庭搬到村委会、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做到司法服务全覆盖。立足办案主责主业,拓展法庭职能,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当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


2要规范法庭建设

二是要规范法庭建设,对标对表省法院《省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估明细表》,严格落实人民法庭建设标准要求,完善硬件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办公设施满足审判需求,生活文化配套设备完备,安全防范严密可靠,让法庭有气象、有模样,彰显司法的权威与庄严,传递司法的温情与温暖。


3强化队伍建设,锻造过硬法庭队伍

在目前辖区法庭人力的基础上,进一步选优配强法庭骨干,要推进审判力量向案件数量多、基层治理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倾斜。四是要紧贴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在人民法庭建设中要根据每个法庭的特色亮点,注重经验创造,培育具有特色的审判品牌,不断丰富法庭文化内容,打造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法院样板。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窦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