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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家事审判改革 筑牢司法为民前沿阵地
杨陵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云青
作者:咸阳中院  发布时间:2021-09-02 10:16:12 打印 字号: | |

大家好!很荣幸在这里向各位汇报杨陵区人民法院五泉人民法庭工作情况。

五泉法庭辖两镇35个行政村,2个社区,面积13平方公里,人口9万,法庭现有干警6名,先后设立杨陵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妇女儿童教育基地、杨陵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近三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1317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87%,案件调撤率为67%。作为陕西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试点单位,现已初步形成法院推动、多方支持、综治协调、社会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法庭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家事审判改革被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西北政法大学选编为《平安陕西建设创新案例》。

一、三方合力,靠智慧创新改革思路

一是调整布局,完善功能。法庭设置有210平方米的家事审判庭,内设冷静观察室、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儿童等待区、家事审判区、文化长廊等8个功能区。二是结合杨凌实际,确定了“院校合作,镇办参与,法院主导”三线并行、三方合力的改革思路。法庭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思政系达成院校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多位教授到法院与法官座谈,担任当事人心理咨询师,担任社会监督员,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多方位参与家事审判,初步确立了大学提供理论支持,法院通过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实践,共同探索适合地方特色的家事诉讼特别程序和相关制度的方向。三是法庭作为教授与法官之间的纽带,为他们多方位交流提供平台,将高校理论研究的成果及时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并将司法实践中的成熟做法予以总结,形成理论上的成果,最终促进理论与实践的共同发展。

二、主动作为,善创新深化家事改革

一是亲情感化促矛盾化解。法官以“家人”的身份与当事人融情喻理、谈心谈话,解除对法庭的排斥心理,增加对法官的信任感。二是能动司法促家庭和睦。根据案情上门调查,外围了解,必要时让民事调查员单独或邀请当事人亲属、学校老师等一起了解当事人思想动态、家庭背景及情感关系,全面掌握矛盾根源并评估矛盾的可化解性。三是因案施策。充分了解家庭背景及情感关系,针对不同家庭提出切合实际的挽救办法,从而初步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年均成功化解纠纷40件左右。

三、多方联动,借外力协同推进发展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诉源治理,协调联合两镇综治办与辖区行政村35名人民调解员、112个网格管理员建立信息共享,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反馈辖区人员及案件动态。与公安、妇联、民政等相关单位共同协商制定了“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执行的实施办法”。邀请热衷于婚姻家庭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德高望重的长者、村(社区)两委干部参与调解,将矛盾消灭在萌芽,达到了结一件,教育一片作用。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任让席三年来调解案件39起,并为我院全院干警讲解调解经验1次,收到良好效果。

四、制度保障,强筋骨确保取得实效

目前,已建立健全了“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实施办法”“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执行的实施办法”“家事案件审判规程”“家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家事案件心理辅导员工作规程”“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等7项制度,统一了家事案件法律文书样式、家事案件审理规程等,固本强基向前迈了一大步,此项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的肯定。

家和万事兴,家固天下稳。虽然,我们法庭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还有距离。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五链共治、法在基层”的治理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作,为推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支撑和有力保障。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