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大力倡导创新文化,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月25日下午赴西咸新区组织15家企业召开知识产权座谈会,与企业面对面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会上,民三庭副庭长席晓颖法官围绕全市2020年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情况、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企业如何防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企业代表针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该怎么做、商标分类保护、企业名称与商标权能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商标的使用以及注册注意事项等向法官进行了咨询。民三庭法官围绕企业关心的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的交流。在交流中,张军海法官称,企业在发展之初就应积极设计具有自身特点的商标并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使用和宣传自己的注册商标,如果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可能遭到他人对商标进行抢注,虽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但耗时耗力,且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目的,最终可能导致自身一直使用商标侵犯他人商标权;陈美丽法官对不正当竞争问题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讲解,因企业名称侵犯他人商标权或简称等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最终均会被强制变更企业名称,这将给企业的发展及前期宣传投入造成巨大的声誉及资金损失,为此在企业成立之初就要对企业名称进行审核,针对名称要充分考虑是否具有唯一性、在同行及近似行业内是否与他人商标或著作权、显著简称等构成相同或近似;韩瑶法官围绕企业日常生产、宣传中涉及商标的正确使用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她说企业要按照商标核准的类别规范使用商标,在企业发展阶段可以将同一个商标在不同的类别上分别进行注册,以防后期被他人抢注。民三庭法官还针对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如何进行商标防御、被侵权后的维权方式方法、如何预防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会议由西咸新区政法工作部司法行政室主任崔恒昌主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杨晓卫,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刘建华、李秦州,各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以及万通公司、奥卡云公司、彩虹商贸公司、汉隆化工公司、太合智能钻探公司等15家企业有关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