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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人民法官”雷可宁
  发布时间:2021-03-19 18:02:58 打印 字号: | |

2020年,全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为民,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法官干警上下一心,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忍不拔的毅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以赴止滑促升、攻坚克难决战收官,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新、保中求胜,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双进”为主线,以诉源治理为根本动力,坚持执法办案与动能建设两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进展,服务保障展现新作为,各领域涌现出一批兢兢业业、素质过硬、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全市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法官”雷可宁同志。





雷可宁,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4月进入旬邑县法院工作,现任旬邑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雷可宁法官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超额完成审判工作,用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忠实履职,公正无私,审判质效创佳绩

工作中,她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身作则,开拓创新,带领庭室成员创先争优,努力工作,共同进步。作为咸阳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女执行庭长,初任期间,适逢“全国执行积案大清查”,工作中大胆创新,彰显了巾帼不让须眉的风采,直击婚礼现场执行的做法,被西部法制报刊登,和谐化解农村征地款的方式被人民法院报刊登,在我市首创了执行联动机制、村村建立执行联络员机制,受到上级法院好评。多次办理大案、难案,维护了司法公正,做到了一心为民。连续5年办理行政、民事案件无一件发改,无违法、违纪行为

近年来,雷可宁法官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各一次,被省高院评为办案标兵,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被市妇联、市司法局聘任为保护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被旬邑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食品卫生先进个人,被县妇联评为“十大女杰”,多次被旬邑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先进个人、案件质量标兵、信息调研先进个人等。

二、扎根基层,无怨无悔,服务大局获好评。

雷可宁法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把案件审理置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审视,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她初任行政庭庭长即遇到涉及招商企业的12件非诉执行案件,听证中,被申请人情绪大,处理不好易引发群访。她多次进入企业,了解情况,联动协调解决企业实际难题,企业主动履行了案件款,既维护了行政权又为企业解决了难题,被咸阳日报头版报道。在全国开展公益诉讼时,她审理了旬邑法院第一起公益诉讼案,到违法现场研究方案,多方联动,彻底将环境治理到位,是当时我市公益诉讼案件中唯一彻底履行的案件,得到了上级法院的称赞。办理了县域影响较大的商业水街建设工程系列案件,多次组织当事人及第三方机构进入施工场地逐项核实,依法裁判,并判决生效后,促使当事人履行了1000余万元案件款,案结事了。今年办理的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堆放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及时和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座谈,多次到现场,研判解决的方案,解决问题,处理垃圾,恢复占用土地,净化了环境,并指导责任部门作出长期规划,建立了合理的垃圾堆放点,还将此情况向类似其他部门告知让其积极防范,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达到了以案宣法的法律效果。对赵某诉某所不履行职责一案,赵某自行到没有出售医药资格的群众处购买兽药并自行注射,后四头牛死亡,某所及时对出售兽药点依法处罚,并给赵某挽回1万元损失,但赵某仍到处上访,提出不合理赔偿,雷可宁法官当即依法作出判决,驳回其请求,彰显法律权威,不能一再让行政权被无理缠访弱化。为防患于未然,她还经常深入行政部门指导授课,将纠纷化解在源头。

办理民事案件时,她兢兢业业,坚守“将群众的事当成父母交办的事,当成兄弟姐妹的事去办”,对每一个案件都能认真负责,她明白不能放过一个疑点,才能做到不枉不纵,正是这种作风,使大量案件和谐化解,案结事了,社会效果良好。今年受理某煤矿诉某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集团拖欠煤矿货款1000多万,该集团面临上市重组,重组后,法人资格消失,法律关系复杂,索要货款艰难,她当即对该公司账户保全,保全后可能影响集团所在区域经济,压力大时间紧,她和庭上法官,加班加点,借助各方力量,多次协商,最终在重组前要回了1000多万案件款,没有影响重组,煤矿为她这种敢于担当的工作作风称赞,送了锦旗。

多次参与信访局化解案件,参与政府煤矿权益、河道治理、棚户区改造、马栏监狱资产移交系列活动的法律协助,参加旬邑县的违建别墅专办、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专办工作,为县域发展尽心尽力。

办案之余,她还注重理论联系实践,把典型案件撰写成信息调研共计50多篇,发表在了各级媒体上。其中撰写的《肇事无辜被撞为何保险公司还要担责》调研被人民法院报刊登;撰写的《浅议民事送达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被陕西政法网等媒体转载;撰写的《用廉政守住底线》被咸阳廉政网、陕西政法网转载。

三、清正廉洁,一心为民,工作作风树一流。

雷可宁法官在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她按照案件的难易程度统筹规划,简单案件集中办,复杂案件加班加点争取一次庭审结束,白天开庭、调解,晚上写判决。群众诉讼不便,她就到老百姓的家中巡回审判,有条件的就网上开庭,方便群众诉讼。

雷可宁法官清正廉洁,严于律已,坚决抵制“六难三案”,用实际行动彰显“柔情只为群众,铁骨守护公平”。她无愧于自己的神圣职责,无愧于闪闪发光的国徽,无愧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心系审判,情系民众,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郑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