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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人民法官”杨望芝
  发布时间:2021-03-18 17:52:55 打印 字号: | |

2020年,全市法院狠抓执法办案,深化司法为民,扎实推进司法改革,法官干警上下一心,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忍不拔的毅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以赴止滑促升、攻坚克难决战收官,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新、保中求胜,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双进”为主线,以诉源治理为根本动力,坚持执法办案与动能建设两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进展,服务保障展现新作为,各领域涌现出一批兢兢业业、素质过硬、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全市政法系统“十佳人民法官”杨望芝同志。





泾阳县法院杨望芝法官多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办案标兵;2014年被省高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度、2018年度,两次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9被评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





2018年1月,该院正式成立家事审判庭,专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及其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之间的矛盾纠纷案件,由杨望芝法官担任工作室主任。与一般财产纠纷案件不同,家事纠纷案件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色彩和特殊的司法审判规律,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其审理方式应当与一般财产案件有所差异,需要更多地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结合多年基层工作的经验,她本着“以调为主,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全部心血倾注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努力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力争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使有限的司法发挥出最大功效。

杨望芝法官充分发挥女法官亲切、细致、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以“热心、耐心、真心”换取当事人的“舒心、安心、放心”。她勤于思考,不断创新调解方法,通过“劝、批、谈、教”相结合,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组成合议庭时,她特意选择妇联系统等热心调解工作的女性担任人民陪审员,负责调解工作和心理疏导。对于离婚案件的调解,她不预设立场,“劝离”与“劝和”相结合,充分发挥长辈在解决家事纠纷中的作用,适时召开家庭会议,从法治、人情、伦理和习俗等方面探寻当事人矛盾的根源,寻求解决之策。2018年,杨望芝法官审结家事案件151件,2019年更是审结208件,两年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改判、无一件当事人信访案件出现。

2019年底,杨望芝法官调任民事审判庭担任庭长,她每天要面对和解决的案件更加复杂,涉及各种专业知识,仅仅懂法是不够的。正当她努力学习以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生事物时,2020年初,全国爆发了新冠肺炎,法院工作与其他行业一样按下了暂停键,当事人的催促让她心急如焚,复工后第一时间便投入工作中。审结速度赶不上立案速度,她便加班加点,没想到还没把疫情后遗症处理完,家人又生病住院需要做心脏支架手术。她强打精神,每天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往返于医院和单位之间,经常迎着朝阳出门,披星戴月回家,身心俱疲依然咬牙坚持,手术完成后又立即奔赴审判庭,因为那里还有当事人在等着她。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2020年全年,杨望芝法官审结案件126件,收结比1.01。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是2020年3月她审理的原告牛某诉陕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于2015年12月29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泾阳县某地房屋出售给原告,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商品房交付原告使用,如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商品房交付给原告使用的,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缴纳了房款,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将房屋交付原告,故原告诉至本院。此案受理后,她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购房款及利息、违约金共计450万元,该案当庭交付执行,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她凭借惊人的毅力和忘我的工作态度,以不能让头顶国徽减色、肩上天平失衡的无私无畏,带领民庭完成了组织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郑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