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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法院:六案合审效率高 当庭和解效果好
作者:杨钊  发布时间:2020-09-22 11:21:09 打印 字号: | |

9月21日上午,淳化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合并审理了任某宏等六原告诉被告申某、任某明苹果买卖纠纷一案。一起讨要了长达一年时间的苹果款,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终于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9年9月份,被告申某委托代理人任某明分别收购任某宏等6户原告人苹果,并口头承诺苹果拉完后,三天内付清全部货款,但时间到期后,被告未向原告付分文货款。无奈,任某宏等6名原告与代理人多次赴被告居住地讨要货款无果。2020年8月25日,各原告一纸诉状分别将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付原告任某宏货款42036元、任某有货款34643元、任某23439元、任某明25757元、任某文15363元、任某某16187元,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损失及案件受理费用。

由于该案诉讼请求明确,被告又系同一人,法官为了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决定对此案进行合并审理。

审理期间,被告不守信用的错误行为得到了原告的谅解,并当庭表示放弃由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淳化法院
责任编辑:郑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