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任某某等18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被提起公诉。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泾阳法院审理人数最多的一起。该案由副院长张黎明承办。受疫情影响,开庭难度很大,为确保庭审过程安全有序,在市中院、旬邑法院、三原法院、泾阳县公安局和西咸新区公安局泾河新城分局的大力支持下,抽调40余名警力参与庭审活动的押解值庭、安保及后勤保障工作。
庭审中,控辩双方充分进行了法庭质证、辩论。合议庭成员认真听取了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在最后陈述过程中,被告人均当庭认罪。
因该案影响重大,经合议庭评议,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