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旬邑法院:“三秦飓风.2019”之利剑出鞘
作者:郭建军、田飞  发布时间:2019-07-23 10:23:37 打印 字号: | |


微信图片_201907191507001.jpg

微信图片_20190719150700.jpg


       近日,旬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为期半年的“三秦飓风.2019”执行专项行动。旬邑法院执行一庭再次加强执行力度,以利剑出鞘之态势,推动此次执行专项行动能够取得圆满成果。活动开展的第二天便拘留了被执行人秦某。

      案件起因:2017年10月23日,被执行人秦某驾驶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三轮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将前方同方向行人杨某撞到碾压,造成杨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2018年8月16日经旬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处被执行人秦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判处被执行人秦某附带民事赔偿给杨某的子女杨某某等四人经济损失为145479.48元。

执行过程:被执行人秦某于2019年4月份出狱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等四人向旬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秦某赔偿判决书中的赔偿款145479.48元。在接收到此案件后,执行一庭庭长赵剑高度重视,亲自带队来到被执行人秦某家中,对秦某细心劝导,被执行人秦某承诺将自家的玉米卖掉后获得的玉米款先用于履行此案件的部分赔偿款。但秦某将玉米卖掉后却拒不履行义务,经执行干警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后,被执行人仍然态度坚定,称其身无分文,拒不履行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打击“老赖”行为,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旬邑法院执行一庭近年来,在旬邑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对于有能力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对其采取了拉入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直奔走在执行工作的最前沿。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