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全市法院举行了一场“更新司法理念、提升职业素养”的培训班,我作为淳化法院的一名员额法官有幸参加了培训,接受了一场头脑风暴的洗礼。
到法院工作已经十余年,我通过自学参加了司法考试,在不懈的努力下,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一步步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再从审判员到员额法官,完成了多个岗位角色的转变,逐渐成长起来,现在担任着基层法庭的一名庭长,几乎每天都在接触形形色色、各种各样不同的当事人,分析判断和解决各种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小到几百元的欠款纠纷,大到几百万元合同争议,有家长里短的婚姻邻里纠纷,有高大上的公司股权矛盾,也有像需要破案一样借款案件的审理,还有剥丝抽茧般侵权案件的智斗。办案这么多年,基层法院的民事案件大多法律关系都比较简单,解决问题的主要难点在于与当事人的沟通,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可以说功夫大多在案外,是我这么些年办案的一点体会。
如何办好案,好办案?通过这次培训,我也进行了一些较为深入的思考。首先,我非常认可从诉源进行治理,是当前乃至是较长一段时间解决目前诉讼爆炸式增长的治本之策。通过对近几年办案情况的回顾,大约有五分之一的案件,只是缺乏一个有效解决问题的途径,或是当事人之间缺乏沟通,或是缺乏理性而形成的,比如同居案件中一部分人只是为了解决户口迁移的问题,再比如离婚案件一部分人只是一时冲动盲目,或是以前结婚登记中存在姓名、出生年月日与当前不符而被婚姻登记机关拒绝办理等等,完全在诉前可以予以分流解决。还有约五分之一的案件,只是缺乏一个调解的桥梁,通过多元化解纠纷矛盾机制或者速裁机制也可以予以解决。可见诉源治理不论是在短期内,还是在长效机制下,都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极大的缓解目前的办案压力。其次,咸阳中院今年提出的“一引六联”工作机制,正是目前解决诉源治理的一剂良药。通过能动司法阵地前移,把纠纷解决机制建好、用好,使其真正的、充分的发挥好效果,才是司法能力、司法效率、司法公信力提升的捷径。在此背景下,更新司法理念显得尤为重要,只有正确的理念才能成为指导实践的良策,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结合各地实际,以先进的理念为引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相信人民法院的工作能够给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更为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