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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司法理念 提升职业素养】法官干警谈培训体会(七)
作者:三原法院 赵鹏辉  发布时间:2019-07-09 10:52:45 打印 字号: | |
  5月28日,咸阳两级法院 “更新司法理念、提升职业素养”为期一周的专题培训班在国家法官学院陕西分院举行。咸阳两级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330人参加培训,我有幸成为了其中一员,聆听到了省院高级法官以及专业教授的授课,并参加了基层法院院长“一院一品牌”专题汇报,开阔了自己的工作思路,以下是自己本次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更新司法理念的重要性

  开班第一讲就让我印象深刻,咸阳中院冯华院长以“相约公正、与善同行”为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向参训干警们做了第一讲。“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总书记于2015年11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治国方针理论,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就是要把群众最关切最烦心的事一件一件解决好。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就要使得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不断创新、着力破解司法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呼声。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身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名法院干警,必须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要更新司法理念,不仅要做到树立司法权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依靠党的领导,更要通过公正执法和法律裁定的高效执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做到抓审判质效不放松,抓廉洁司法不放松,抓司法为民不放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二、提升司法品质的重要性

  本次培训的授课老师都是具有多年审判实践经验的高级法官及高校教授,他们接触的案件范围广,疑难案件多,讲解中许多知识点都是基层法院接触较少,或是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司法实践,使我个人在视野上得到了拓宽,讲授这些知识的目的就是让广大干警能够强化法律思维,提升职业素养,提高司法能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实际工作中要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要有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的实际能力,准确适用法律,又不能机械执法、简单办案,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增强司法人文关怀,不能是冷冰冰的适用法律,还要从生活本身审视规则,体会基本的人情世故,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设身处地地考虑自己所要处理的问题,在司法过程中体现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亲和力;我们必须要把提高司法品质作为一个重要课题,努力建设高品质、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通过高品质的司法回馈人民群众的关切。

  三、大力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性

  李智院长在咸阳中院调研时提出,要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法院工作水平,要学习政府“放管服”经验,整体研究,整体推进,不断优化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惠民便民的措施,充分利用诉讼服务中心这一平台,深化诉前多元化和诉中分调裁,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在“一院一品牌”专题中,我院提出了“以诉源治理为抓手,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服务水平”的亮点思路,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张满生院长所提出的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让“枫桥经验”焕发出历久弥新的魅力,要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对乡村治理的积极作用,建立高质量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深化便民利民举措,加强诉调对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减少诉源。

  通过本次培训,不仅使我的工作思路得到了开阔,司法能力得到了提升,更重要的是使得我的司法理念有了进一步的更新和提升,为以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明确了方向,我将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信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坚定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信念,为法院事业添砖加瓦。
来源: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