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调研之窗 > 法官论坛
【更新司法理念 提升职业素养】班子成员谈培训体会(八)
  发布时间:2019-07-02 17:06:01 打印 字号: | |
咸阳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刘彩霞
  全市法院“更新司法理念 提升职业素养”专题培训班虽然已经结束了,但各位领导和专家教授博学、敬业、精彩的讲授至今依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本次专题培训时间虽短,但立意高深、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授课的老师既有著名的专家学者,又有在审判实践中奋斗多年、经验丰富的领导,短短的几天时间里,通过聆听讲授、观看电影《邹碧华》以及学习、交流、讨论,使我们在思维理念、自身修养、职业素养等方面,实现了一次新的升华,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为全市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整体工作上台阶、创一流提供了全新的理论支撑,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几天的培训学习,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触动很大。学习贯彻专题培训精神,应着重做到以下三点:

  一、坚持理念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司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必须坚持的理念,必须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 通过培训学习,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是新时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反映了人民的心声,也是新时代法院工作必须坚持的司法理念。我们必须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司法理念,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切入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为了完成办案任务而简单地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孤立办案,要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司法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方方面面,体现到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细节,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司法惠民、司法便民。不仅要公正司法、廉洁办案,而且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当前审判质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学习是提高知识水平、理论素养的途径,也是为了寻求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训学习,能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面对当前发回、改判案件数量较多,结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直击要害,在培训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四大工程”、“六个实质化”,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效能,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强力推进落实“一引六联、法筑平安”司法参与市域治理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开展诉源治理。能动司法,公正执法,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三、坚持效果导向,确保专题培训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取得实效。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运用,要做到学以致用,将培训所学到的新理念、新知识、新方法、新经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付诸于实践,转化为工作动力,进一步转化为工作成果,通过不懈的努力,精心培育和打造符合自身实际、地域特色鲜明、惠及人民群众的优质的咸阳法院司法服务品牌,让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总之,我们要以这次专题培训为契机,按照冯华院长授课中提出的“相约公正、担当有为,相约公正、修为自强,相约公正、与善同行”的期望和要求,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职业素养,顺应时代的要求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潮流,司法为民,公正执法,以优异的成绩上台阶、创一流,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