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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刘小刚局长督导淳化法院工作
作者:宋军  发布时间:2019-06-05 15:12:36 打印 字号: | |
  • 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 座谈会现场
  6月4日,咸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小刚,副局长田新社、专委任建章一行深入淳化法院对审判执行、扫黑除恶、“一院一品牌”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提出意见建议,助力该院审判执行、“扫黑除恶”及其他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刘小刚一行首先检查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扫黑除恶办公室、创建人民陪审员“一院一品牌”硬件设施建设,查看了“扫黑除恶”相关资料,听取了罗兴彦副院长的工作汇报。

  座谈会上,检查组领导分别对淳化法院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点评,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刘小刚指出,淳化法院院领导班子干劲足、作风硬,审判执行效率高、效果好,工作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全体干警要凝心聚力,发扬成绩,克服困难,补齐短板,努力把淳化法院工作推上新台阶。

  刘小刚要求,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思路,加强政策宣传,发动群众举报,摸排梳理线索,把“扫黑除恶”与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二是要提高审判质效。在全院干警中开展工作“零”缺陷、程序“零”违规、办案“零”差错、服务“零”投诉活动,始终绷紧提高审判质效这根弦不放松,在解决当量、减少存量上下功夫,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效率稳步提升。三是要唱响“一院一品牌”。淳化法院是省高院确定的全市唯一一家创建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示范法院,创建人民陪审员“一院一品牌”的主要品牌,要抓住机遇,不失良机,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为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开好头、起好步。
责任编辑:尼玛斯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