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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噙着泪水的法官哲学课
——聆听孔祥俊教授授课有感
作者:李春丽  发布时间:2019-05-31 11:50:03 打印 字号: | |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一直以来,作为一名法官,整日充斥在矛盾与不被理解之间,他的内心是孤独的。5月30日,聆听上海交通大学凯原讲席教授孔祥俊关于《司法裁判的逻辑与经验》讲座,无疑是一堂脑洞大开的洗礼。

  孔教授引经据典,从国外大法官的一段段引言中,让我们穿越时空,与法学大师进行思想交流,引起强烈的共鸣。

  感悟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是啊,作为一名法官,不应该是简单的机械司法。为法官者,当凭自己丰富的社会经历、主流的价值取向、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法律功底,通过自己的言行,通过一份份判决向当事人、向社会释法明理定纷止争,引导当事人接受一个正确的法律判断。

  感悟二:“法律必须稳定但又不能静止不变”。司法者,释法者。法官判断的过程,充满了智慧,既要高度尊重法律条文,又要跳出条文之外,为冷冰冰的条文融入政策、历史、社会、价值等丰富的要素,赋予其鲜活的生命,让法律真正发挥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价值。

  感悟三:“大多数案件是简单的,只有一个裁判结果”。法官应该是简单的,因为他只服从于事实和法律,说简单,就是为法官者首先应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扎实素养,在此基础上,对不同的案件,运用不同的方法去裁判。若是简单的案件,就用逻辑方法;复杂案件则需适用进化方法、传统方法、社会方法区别判断。在这个过程中,法官无疑是法律王国的艺术家。

  感悟四:“裁判不仅是一项工作,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为法官者,一定是热爱审判事业的。在一宗宗案卷的翻阅间,在一份份资料的查询中,在东西南北的调查中,在辗转反侧的思考中,在日复一日的开庭谈话中,他们追求着自己的法治梦想,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

  孔教授最后引用一句“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多少有些凄美的意境,却也是一种美好憧憬。 听完讲座,胸腔里久久被潮热的气息充盈,这应该是一份共鸣吧!路漫漫其修远兮,吾辈上下而求索。与同仁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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