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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全市法院办案标兵马军
  发布时间:2019-04-26 11:34:02 打印 字号: | |
  马军,生于1976年,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旬邑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斗在办案一线,从事过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他积极创新,敢于担当,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着当事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要求,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

  勤奋学习,公正执法。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个性铸就了马军过硬的政治理论基础;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不断解决各种突发矛盾的工作实践练就了他精湛的业务能力。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动上始终践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出于对执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马军也更加注重业务学习,面对不断出台的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他总是第一时间学习、钻研,保证认识到位,学习到位,应用到位。马军还注意广泛阅读与业务相关联的心理学书籍,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他曾多次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企业,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正因为如此,马军在实际工作中思路宽,方法多,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有着一套独特的办案经验。十多年来,他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纠纷,极大地维护了司法权威,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纷纷点赞。为了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马军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严遵程序,不徇私情,一些案件当事人为了心里踏实、找关系、弯路托人找关系等,都会被马军一概回避。

  多措并举、推进执行。近年来,案件数量大幅增加,面对执行工作中人难找、物难寻的实际情况,马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一是错时执行、主动出击。2016年正月初三那天,马军正在和家人一起吃饭,突然一阵电话铃声响起,“我住在山沟里,是个老实巴交的人,李某看我好欺,全村人的玉米钱都付清了,我的玉米钱一分都不给,他人现在在租住处,法官快帮帮我吧!”原来2013年11月李某以每市斤1元的价格收购了张某的38400斤玉米,因看张某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没什么文化,就以手头紧为由未给张某付款,而是给其书写了一张欠条。事后,张某多次向李某索要玉米款均未果,后张诉至法院,双方就还款的事情达成调解协议,但协议生效后,李某依然不履行义务,并且外出下落不明。接到案件后,马军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带领同事先后多地查找被执行人,3次晚上蹲点守候在被执行人家附近,但均效果不佳。此时,正是张某的这通电话让陷入“僵局”的案件拨云见日,马军立即放下手里的碗筷,放弃节假日休息,迅速赶往李某的租住处将其控制,最终李某当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二是多方联动、智慧执行。2018年2月,旬邑法院对潘某诉柯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做出裁决,柯某赔偿潘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792元。可履行期届满后,柯某未履行义务,潘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柯某玩起了“人间蒸发”,一直拒接电话,执行人员在网上也未查询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群众利益无小事,马军并未放弃,及时调整工作方法,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启动执行“天眼”定位,发现被执行人柯某经常活动地就在其户籍所在地三原县。马军带领执行人员立即奔赴三原县调查、了解情况,据群众反映,柯某在县城承包经营着一家KTV,月收入近万元。考虑到KTV人流量大、人员复杂,马军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在渠岸派出所民警的积极协助下,半个小时后,被执行人柯某被拘传至派出所。在马军的耐心说服教育下,柯某承认,自己早就转移了银行卡上的钱,也将执行人员电话拉入了黑名单,实在没想到今天法官会亲自找上门来。当告知如拒不履行案款将会被公布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时,柯某才知自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当场履行了案款。三是“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多元化化解矛盾。

  2015年9月高某与刘某离婚,法院判决,刘某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17000元。但执行中刘某一直下落不明,2016年3月28日,马军来到刘某的村委会向刘某亲属及群众“说法”,在群众的劝说下,刘某父母代履行了女儿的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积极思索,勇于创新。马军在实际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他曾先后制作了《旬邑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外网录入表》、《旬邑法院无财产案件终结应具备材料及卷内瑕疵补正材料目录》和《旬邑法院终结执行应具备材料及卷内瑕疵补正材料目录》等,对审查身份证件、工商查询、不动产查询、车辆查询等14类条件,均列清了审查名称、是否核查、备注条件等,使得办案法官在审查案件时能逐一对应,在给当事人答疑解惑或供当事人查阅时,也会一目了然,进一步规范了无财产案件终结和终结执行行为,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长期以来,法院对涉及财产的处置变现都是委托拍卖机构来进行,这种方式拍卖佣金高、透明度低,且容易出现围标串标等现象。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财产变现是涉及债权人利益最关键的环节。为破这一难题,马军积极创新,认真谋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了《旬邑法院网络拍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网络司法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发布格式,为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提供了制度保障。截止目前,由马军一手操办的三项涉案标的物正在京东平台公开拍卖中,实现了旬邑法院网拍案件“零突破”。

  清正廉洁,一身正气。身处直接兑付当事人实体权益的部门,“公生明,廉生威”是马军永远铭记的道理。扎根基层十八载,马军始终忠于法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他以勤勉的态度、朴素的情怀和扎实的作风,取得了骄人的成绩。2015年至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60件,结案958件,结案率99.7%,有财产可供执行执结率为100%,所办案件无一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15年至现今,在各级各类媒体发表司法信息25篇、调研文章3篇,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执行小札》、《运用“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执结一难案》、《旬邑法院以实际行动向执行难宣战,助推“百日执行会战”迈高潮》等文章在主要媒体刊登。先后多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被法院评为执行标兵和先进个人、2016年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马军负责的执行二庭连续两年被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案结不是终点,事了才是追求。在艰辛而又坎坷的执行道路上,马军同志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正派,深刻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不懈追求,得到了同事的一致认可,群众的纷纷好评。司法为民的初衷不变,公正执法的脚步不停,马军同志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始终奋进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道路上,默默奉献自己无悔的青春!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