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和平,197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长武法院亭口法庭副庭长。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办案标兵,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二次,个人三等功一次。
勤于学习,注重积累,提高职业素养。贾和平长期工作在办案一线,为确保工作质量,他勤于学习,紧跟时代发展,注重业务知识的更新、积累,在多年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司法水平。以公正清廉的职业操守和高效熟练的审判技能,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同事的尊敬、当事人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赞誉。
勤于工作,注重调解,提高办案质效。亭口法庭辖区煤炭资源丰富,企业林立,外来人口众多,案件类型复杂,数量增长快。他每天的工作纷繁琐碎,接触的人员形形色色。为了提高办案时效,他经常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没有上下班时间,起早贪黑,常常错过饭点。为了解决办案人员不足问题,他竭尽所能,需要干什么就干什么,加班加点分析案情、整理卷宗、书写判决。为了让每一个案件能圆满结案,他耐下性子,一次次上门了解情况,一次次电话联系,一次次苦口婆心的调解。为了让“平安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他将普法宣传带进村组、社区、学校、厂矿企业,2018年亭口法庭平安创建满意度由2017年全市第34位上升到第7位。经过不懈努力,他连续两年结案率达到百分之百。
由于辖区厂矿企业多,受理的民事案件多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争议大,调处难度大。他的法宝就是“四心”调解法,即“诚心”、“耐心”“公心”“信心”,做到吃透案情,因案制宜,因人施法,尽最大能力,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他审理的赵某某诉某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原、被告双方对工程土方量计算方法存在分歧争执不下,他与法庭干警多次深入施工工地,及时与当地水利部门沟通联系,经过庭前积极调解,该建筑工程公司一次性给付赵某某工程款35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审理亭南煤业5名农民工诉包工头魏某某追索劳动报酬五案中,魏某某将5名工人工资携款而走,下落不明,当时临近春节,5名农民工急等工资回家过年,贾和平多次电话联系,魏某某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既不应诉也不告知联系地址,致使该案陷入僵局。面对此种情况,他放弃了自己的春节休息时间,多次联系魏某某,反复做思想工作,在他不懈努力下,魏某某最终来法院应诉,在他的主持调解下,魏某某兑付拖欠的5名农民工工资30000多元,五案全部予以结案。
勤于修身,注重廉洁,提高司法公信。贾和平始终恪守司法职业操守,坚持公正司法原则。他经常说,法官的责任在于公正,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怀有一颗“公正之心”,更重要的是一份责任和担当。他始终洁身自好,面对说情、诱惑、恐吓,他始终严守人民法官的底线,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用自身的行动维护了法官的形象和法律的尊严,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和好评。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他始终牢记法官的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为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