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媛,1969年生,中共党员,现任秦都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因工作成绩突出,她曾被授予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和秦都区“三八红旗手”称号荣誉,所负责的立案庭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立案信访窗口先进集体”,被咸阳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树争先之志,以人为本提素质。2013年任立案庭庭长以来,鲁建媛以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内在动力为契机,坚持“律人先律人,严兵先严将”,为干警做出表率,和大家共同努力,遇到问题共同商量解决,哪里忙就到哪里帮,提高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法院和法官形象代言人”的浓厚氛围。工作中做到细致入微,精益求精,方便当事人诉讼,方便业务部门法官审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审判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建解忧之道,案结事了排烦恼。作为一名相对年长的资深女法官,鲁建媛同志利用自身性格和善、利于沟通和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集中的优势,在自己办公室对面设立立案调解室,接待来访群众,力争听清楚、讲清楚、答清楚。让来访群众走对门、有信心、满意归。针对一些事实清楚,没有争议的案件,例如老人去世,子女无继承纠纷但需要房产过户、继承银行存款及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抚养费案件,她创建“跑一次”诉讼服务模式,通知所有当事人约定统一时间到法院立案调解室,释明、核对、调解、签字,当事人一次完成全部法律手续,30分钟内领取司法确认书或调解书。在她的调解室有一面锦旗,“待民如亲关怀备至,秉公执法务实风范”,正是她工作作风的真实写照。
谋调解之策,繁简分流见效率。近三年来,秦都法院案件数量急剧上升,针对集团诉讼或者被告主体单一的案件,她大力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有时一次庭审几十个甚至上百件案件同时审理,庭审结束后下大气力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缓解了庭审压力。
2018年审理结案的祁某等110人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无争议,但110件案件分为不同的四种情况,貌似简单的案件,诉前、庭前和双方代理人调解均未成功。集中庭审后,她仍不放弃,再次组织四类不同情形的诉讼代表到被告公司和法定代表人直接沟通,努力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衡之以利,劝说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经过多方努力,最终调解成功87件。
领导和同事们对鲁建媛的评价是——认真、负责,爱钻研,有思路。她从事司法工作二十八年来,审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树立了一个尽职尽责、廉洁自律、执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基层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