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蒙,31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彬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先后多次被彬州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彬州市政法委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咸阳市中院评为“调解能手”。
“做一名好法官”是杨蒙刚参加工作时立下的誓言。9年来,她不负重托,钻研业务,心存高远,历任彬州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员额法官,职务多次转换,她“做一名好法官”的理想更加坚定。三年来,累计审理各类民事案件300余件,调解率达78%,没有出现一件错案,没有一件引发上访。
忠诚为民,廉洁高效。“民事案件无小案”是她一贯坚守的工作理念。杨蒙担任法官后审理的第一个案件是一起离婚案,原告是90后的年轻姑娘,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接到案件,得知被告住在偏远的山沟里,第二天她就带着书记员动身前往被告家中送达诉讼材料,听取被告对离婚的态度,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态度坚决。作为青年女法官,每每想起这位90后姑娘全身遍布伤痕的照片以及她对自由深切渴望的眼神,杨蒙总是辗转难眠。判决离婚简单,可是如何保护女性的人身权益,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成为该案审理的重点。她多次前往被告家中做调解疏导工作,向被告释明,“婚姻自由”的含义不仅包括结婚自愿,同时包含离婚自由,最终被告同意离婚。原告领到调解书的那一刻,满心的喜悦让杨蒙欣慰不已。她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内涵,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勇于创新,化解矛盾。2018年年初,彬州市法院成立了速裁团队,杨蒙带领她的团队成员团结一致,凝心聚力,坚持“速裁团队简化的是程序,不减的是公正与质效”,在沿袭传统“面对面”审理的同时,及时发现和创新速裁方式,开创彬州市法院“微信调解”新局面,以多元化调解形式,达到速裁实效。杨蒙承办的原告朱某与被告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收案后,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涉案标的额不大,适宜诉前调解。她当即联系吴某,吴某称其在外地工地,来回1000多公里路程,暂时无法到法院参加调解。考虑到本案特殊情况,她添加了吴某微信,通过微信发送图片让吴某对欠条进行核对,经过多次手机微信沟通协调,吴某主动将案款汇入法院账户,而且发送了汇款凭证。通过创新工作方法,让当事人少跑1000公里,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也开创彬州市法院“微信调解”新局面。
申张正义,传播法治。杨蒙认为,人民法官只有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满足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因此,她在办案中总会通过人性化解矛盾,既解当事人心结,又解当事人法结。2013年,她审理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张某系聋哑人,父母双亡,在某砖厂开电动车时因车身侧翻,致伤右腓骨骨折。事故发生后,被告砖厂老板认为驾驶电动车并非张某的职责范围,其不应承担任何责任。案件看似简单,但原告证据不足,正当权利的兑现并非易事,杨蒙决定先做被告的工作,赢得被告对残疾民工的同情,然后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在她的耐心说服教育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张某误工费等费用并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使得残疾农民工权益得到了维护。
作为一名基层法院法官,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坚守,但杨蒙无怨无悔,时刻谨记自己作为一名法官肩负的责任和义务,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做一名好法官”的初心与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