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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全市法院调解能手王葆
  发布时间:2019-04-01 18:34:02 打印 字号: | |
  王葆,1983年生,中共党员,2008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他参加工作以来,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兢兢业业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尽职尽责,任劳任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加强了党性修养,业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解决商事审判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也为能够更快的胜任本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兢兢业业,扎实认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王葆以严谨务实的作风、认真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客观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确保裁判结果客观公正。不仅多办案、办快案,还办好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办理上诉人豆某某、吴某某与被上诉人陈某某、原审第三人咸阳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城市建设征收补偿办公室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的当事人陈某某已是99岁高龄老人,豆某某、吴某某系其儿媳、孙女。本案是在进行旧城改造过程因新建房屋的归属发生的纠纷,考虑到本案涉及99岁高龄老人的养老居住问题,以及家庭亲情、国家拆迁政策、判决能否执行等问题,为此,承办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通过沟通谈话了解相关的拆迁政策来确定调解的可能性,耐心细致为当事人分析案情、讲清实情、析法明理、嘱咐双方慎重考虑,并且征求其调解意见。通过法官长达半年之久,与双方当事人30多次的谈话沟通调解,不断调整调解方案,最终该案调解结案,使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一举解决了持续多年的疑难纠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在审理原告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该案标的高达8000多万元。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各方提交证据、交换质证,深入了解案情、全面查清事实。考虑到工程停工造成双方当事人损失的扩大,工程造价鉴定造成的案件审理期限过长等问题。开庭前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当事人沟通讲明轻重利害,分别嘱咐双方慎重考虑,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为这起纠纷划上了完美句号。

  在办理案件中,王葆不断总结经验,注重案件办理司法效果与服务大局社会效果相结合,多样化创新审理方式、多渠道消除化解矛盾,努力让每一个案件审结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贡献力量。2018年,共受理案件77件,结案70件,结案率91%。其中调解撤诉案件24件,调解率34.3%。受理一审案件19件,结案14件,结案率73.7%;受理二审案件58件,结案56件,结案率96%。案件质效均得到本院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王葆为人善良质朴,处事低调,心态平和,作风正派严谨,谦虚谨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能够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自觉抵触各种外来诱惑,经得住考验,保持了一名人民法官的清正廉洁。

  王葆同志先后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目标考核先进个人,被咸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咸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2016年所在合议庭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庭审观摩庭。撰写的多篇文章被《咸阳审判》及各级媒体采用,《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商事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被人民法院网采用。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