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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力量】全市法院调解能手樊国强
  发布时间:2019-03-26 17:41:33 打印 字号: | |
  樊国强,男,1979年生,汉族,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中心副主任。

  他先后在旬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行政庭、咸阳中院刑一庭、速裁中心工作,无论被安排在哪个岗位,都能够干一行爱一行,踏实苦干,无私奉献,高质量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上班伊始,他主动到条件艰苦的基层法庭工作,一干就是七年。七年中,送达文书、巡回办案、核实证据、勘验现场,靠自有的一辆自行车及庭内配置的一辆摩托车,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土,走遍了辖区方圆百里的山山卯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年结案近200件,调解率达80%以上,居全院前茅。

  在咸阳中院刑一庭工作期间,他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办理了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无一因事实不清发回改判,无因裁判不公引发的涉法上访案件,审结率100%,服判息诉率100%。在审结案件中,多起刑附民案件调解处理,调解赔偿款近1000万元,平均调解率达64%。他主办的刘某某、秦某故意伤害一案,一审审结后,秦某之父向省院申诉,在二审期间,该同志对申诉反映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化解,并将案件调解处理,时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同志亲自批示表彰。他办理的精神病被告人甘某某故意伤害致一死七伤案,受害人均为同村村民,一户受害人被确定为贫困户,各被害人情绪激动,多次闹访,他数十次进村入户调解,多次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最终将该案民事部分调解处理,并争取到部分救助资金,使该案矛盾彻底化解,维护了一方稳定,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速裁中心工作期间,他坚持“简案快审、难案精办、繁简分流”工作思路,遵循“速立、速送、速排、速调、速审、速判、速结”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充分发挥化解矛盾、节约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2018年结案175件,调解撤诉案件45件,位居全院前茅。更难能可贵的是,所审结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不到15天,真正达到“保质速裁”的理想效果。

  在工作中,樊国强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坚持原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不受经济利益所驱动,不为人情关系所左右,清正廉洁、秉公办案、不徇私情,保持了一名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他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嘉奖一次,被团市委等十八家单位联评为“十大杰出青年卫士”,被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标兵”称号;2017年9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
来源: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