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至22日,永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奔赴长武县成功强制执行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该案系咸阳市中院指定永寿法院执行的一起案件。
据悉,该案的申请人魏某娟与被执行人张某斌原系夫妻,法院2011年判决两人离婚并就财产进行了分割。而在判决生效后,张某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斌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遂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积极配合执行。
永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法警的配合下,在涉案门面外拉好警戒线,首先对涉案门面房玻璃窗及室内装饰进行拆除,随后对应当分割的门面房长度和宽度进行了精细测量,在涉案的砖墙上划出需要重砌部分墙体的明确界线,以确保施工精准无误,在门面里砌一堵墙,将门面一分为二。执行工作人员使用电子记录仪对执行现场进行了全程记录。
执行当天,依然不理解执行的张某斌母亲也来到了执行现场。在经过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和劝说后,被执行人及家人态度最终有所软化。经过两天的执行,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