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昌明率第四评估组一行六人来到咸阳中院,对咸阳市两级法院和榆林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第三方评估。陕西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韩玉军主持召开座谈会,咸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小锋,榆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雷红新,榆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雷鸣甫,咸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赵贤平,咸阳、榆林两市抽取的10个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执行局长等50余人参加了座谈。
咸阳中院院长罗小锋、榆林中院院长雷红新分别向评估组汇报了三年以来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秦都、渭城、兴平、泾阳、旬邑、榆阳、神木、定边、靖边、横山等基层法院分别介绍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亮点、存在的困难问题,评估组成员进行了现场提问。
期间,第四评估组成员分别查看了咸阳中院执行办案系统、指挥中心建设及实体化运行情况,现场通过执行指挥系统与榆林中院、咸阳和榆林部分基层法院进行了实时连线和对接。
座谈结束,胡昌明组长指出,评估组将依据咸阳和榆林法院三年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和反馈。第三方评估只是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手段,要克服评估过后松口气的思想,认真总结和巩固执行工作经验,继续不断探索创新,促进执行工作水平取得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