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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儿多赡养互推脱 以情调解续亲情
作者:刘福奎、卢佳  发布时间:2018-09-17 14:40:36 打印 字号: | |
  李某现已年近七旬,有三个儿子,老两口含辛茹苦将三个儿子抚养成人,并给他们盖房、娶妻,三个儿子成家后均分家另居。后来老伴因病去世,她一人生活,因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生活难以自理,只能靠儿子们照顾,刚开始还好三个儿子轮流照顾,可没过多久三个儿子对李某的赡养推三阻四,发生争执,李某无奈诉至法院。

  赡养纠纷不同于其他案件,解决不好会使家庭矛盾进一步升级,影响家庭稳定和谐,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到当地村委会及三个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和他们聊家常,尽最大的努力修复这段亲情。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沟通、来回奔走于李某与三被告家中,李某和三个儿子终于向法官说出了自己的心结,原来是因为李某和儿媳之前的矛盾,日积月累,互相置气,法官便再次找到三个儿媳,给她们讲法释理,告诉她们,“养育之恩不能忘,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羊有跪乳之情,鸦有反哺之义……”,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进行劝导,运用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在法官的引导下,让他们打开心扉,本着说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面对面交流,说着说着老人和儿媳的眼眶红起来,三个儿子和儿媳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都同意履行赡养义务接老人回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个儿子每人每月给付老人赡养费,并共同承担老人的住院费用。看着一家人和好如初、重续亲情,三个儿子搀扶着老人走出法庭的背影,我们也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应尽的法定义务,给予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常回家看看,使他们能安享晚年,莫等子欲养而亲不待。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