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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张盟昌犯强奸罪一案
作者:师国栋  发布时间:2018-09-14 14:51:49 打印 字号: | |
  9月14日上午,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一审公开宣判了张盟昌犯强奸罪一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项、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二十条的规定,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盟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