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县法院太村法庭在一起拖欠贫困户农民工劳务报酬案件审理中,坚守法律底线,精心平衡民事审判与精准扶贫的关系,依法当庭宣判,维护了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稳步前进。
原告赵某、马某、李某三人于2018年年初受雇于被告杨某,在杨某承包的工地上为其提供劳务,3名六十多岁的老人冒着严寒在建筑工地打工近二十天,他们本该拿到应得的工资,但由于工程承包人杨某与发包方发生纠纷工程半途停工,杨某不辞而别,三原告索要工资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鉴于三名原告均系建档贫困户,家庭收入十分微薄,全凭打零工维持生计,生活特别困难。该院副院长焦继红了解案件情况后,要求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尽快实现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但是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由于原告未提供被告的详细身份信息,且被告一直拒接电话,将法院邮寄的应诉材料也退了回来,且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太村法庭法官先后数次前往当地派出所调查核实被告身份信息,并经过筛选及相关人员辨认,最终确定了被告杨某的确切身份信息,被告的身份得以确认。经过对案情进行梳理,承办法官发现原告为被告提供劳务后因被告不辞而别双方
并未进行结算,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太村法庭的法官干警们依法调查取证,先后数次前往施工地点对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最终掌握了该案的关键性证据,确定了三原告为被告提供劳务的方式、时间及报酬,查清了案件事实,最终依法缺席进行了审理,由被告杨某向三原告分别支付劳务工资1980元、3200元、1920元。
据悉,此案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不到20天,大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有效维护了贫困户农民工合法权益,司法为民宗旨得到充分体现。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马某激动的向法庭的工作人员表达了真挚的谢意,“感谢旬邑法院的法官们,我们贫困户真的感受到了温暖!”
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旬邑县法院不仅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定时、不定时下乡帮扶贫困户,宣传国家扶贫政策,运用多种措施帮扶贫困户实现脱贫,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涉及精准扶贫案件审判工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建挡立卡贫困户合法权益,为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