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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发扬连续奋战精神 诠释司法为民情怀
作者:李军委  发布时间:2018-05-28 09:12:40 打印 字号: | |
  5月24日,兴平法院执行干警连续工作8个多小时,圆满执行一起“以物抵债”案件。执行干警不畏艰辛、为民执法的高尚品质受到当事人赞扬和肯定。

  2012年9月,符某某被某某建材公司聘为员工,数月后的一天,符某某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后经咸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九级劳动能力障碍,兴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康某某与某某建材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双方在工伤赔偿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对兴平法院、劳动部门作出的判决及仲裁表示不服。咸阳中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某某建材公司赔偿符某某各类费用81363元。判决生效后,符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兴平法院干警在执行过程中,获知某某建材公司已停产,场地系租用,法人代表更换成梁某某,设备全部拆迁,堆放在其家中。执行干警等反复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努力促使案件和解未果,迅速启动设备评估工作。两次流拍后,符某某同意接纳设备“以物抵债”。

  1月24日,在案件执行时,由于部分物件较大,无法搬运。近日,经过反复磋商,符某某联系到专业搬运工人,在兴平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和协助下,将剩余的物件切割后搬离,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兴平法院
责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