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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处事不当引纠纷 细心调解化矛盾
作者:吕凯锋  发布时间:2018-03-21 09:59: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旬邑县人民法院底庙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并力促当事人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原告张俊妮(化名)80岁高龄,患有高血压、心脏病。2017年11月份的一天,被告易菊(化名)因其子与原告之孙在校上学期间发生矛盾,便前往原告处理论,并辱骂原告之孙,进而殴打原告之孙,原告尽力劝阻,但被告毫不退让,因而导致原告病情发作倒地不起。随后原告家人便将原告送往旬邑县医院住院治疗13天。原告出院后,就原告因此事所受经济损失,通过公安机关进行过多次调解,但均无果。遂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调阅治安卷宗、走访群众,对案情有了充分的认识,同时对双方当事人的人际关系及为人处事的方式有了一定的了解,并发现原、被告双方在事情发生后一直在较劲,赔偿款虽然不多,被告就是不愿意给。找到矛盾症结后,承办法官上门做双方工作,并先后两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法明理,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被告最终认识到,由于自己处事不当,导致原告疾病复发,自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当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700元。

  法官寄语:遇事应冷静,处事应谨慎。目前,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塞等为老年常见病,一些过激的行为、语言极易导致这类疾病复发。然而,情绪失控人人都有,老年人由于年龄大也容易出现情绪多变的情况,因此,在与老年人相处时,不能以凶横硬气的口气和态度对待老人多变的情绪和行为,尽力避免给自己及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及损失。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郑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