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闲事莫论他人非。3月15日,长武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几句闲话产生的健康权案件,法院调解由被告王强赔偿原告李平医疗等费用4000元。
2017年11月9日,李平与同事去亭口街道办事,开车行驶至亭口街道与矿区路交汇处时,因修建热力管道行驶车辆绕行,在一大货车拐弯时与车后的一轿车发生碰撞,道路堵塞,由于不能通行,李平将车停在路边。王强驾驶大货车急欲去煤矿拉煤,见状认为道路堵塞系李平停车不当造成大货车发生肇事,随手指着路边的李平进行辱骂,都怪你,你这个坏……,李平也对骂,王强上前几拳打在李平脸部,致李平鼻子流血、眼部红肿。之后,长武县公安局对王强行政拘留10日 罚款500元。李平住院治疗7天,诊断为:左眼眼眶侧壁骨折,左眼钝挫伤,支付医疗费4500元。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询问,调取了公安机关治安卷宗,对李平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核。法官认为,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王强行为严重侵害了李平的合法权益,对李平的各种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在听到法官的分析后,王强承认了错误,后悔当初的几句闲话给自己惹了麻烦,不仅人受了罪,还要承担经济赔偿,请求法官进行调解处理。在法官主持调解中,王强向李平当面赔礼道歉,取得了李平的谅解,并赔偿李平各种损失4000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