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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法院】 让“指尖办案”成为常态化
作者:李小勇 姚重阳  发布时间:2018-02-08 14:51:33 打印 字号: | |
  旬邑法院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紧紧依托“互联网+”功能,深入剖析“送达难、沟通难”等影响案件效率的因素,积极探索应用新媒体创新工作方式,运用手机短信和微信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和诉讼文书,通过微信跨区域调解案件,实现了“指尖上办案”,提高了案件审判质效。

  利用微信送达文书,提高送达效率。旬邑法院职田法庭受理案件后,经过和当事人联系,征得当事人同意,法官和当事人运用微信进行互动,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法官第一时间将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文书,经拍照微信传输给案件当事人,当事人很快回复信息确认。采用微信方式送达,使有关法律文书在很短时间内送达完毕,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庭的不便,缩短了送达周期,降低了诉讼成本,真正实现了司法便民、利民,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在一定程度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促使法官将更多的时间用于解决疑难案件和提高审判能力,进一步缩短办案审限,提高办案水平。

  利用微信调解,实现指尖上办案。法官在这头,当事人在那头。近年,旬邑法院注重“互联网+审判”,运用微信调解案件。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刘某陕西人,被告王某陕西人,在四川打工,由于被告人在外地,主审法官征求原、被告同意后,决定利用微信进行调解,经过努力调解,原、被告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考虑到被告人在外地,往来一趟费钱又费时,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当即为原、被告双方拟定了一份调解协议,由原告在协议上签字后,将这份协议按照被告提供的地址邮寄了过去。被告收到调解协议后,在协议上签字后寄回旬邑法院。承办法官根据原、被双方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邮寄送达给被告,督促被告履行了调解协议。

  旬邑法院努力把“让群众少跑一次路、少费一份心”的司法便民理念贯穿在工作中,实实在在便民利民,将群众能看得见、能感受到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网络资源,灵活司法,能动司法,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快捷、高效的司法需求,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郑三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