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后不治身亡,诉讼索赔,经判获支持。然而,手执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却等不到被告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原告任某一家人的心情在2018年伊始便笼罩着一团阴霾。无奈之下,任某再次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泾阳县人民法院第三执行团队在短短一周内便将本案以执行和解的形式顺利了结。
执行经过:接到任某及其家人的执行申请后,泾阳法院迅速立案并展开执行。承办人法官及其团队成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督促其自觉履行判决义务。刘某称其原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但因家庭及工作原因,无法全部履行。法官根据执行经验,邀约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到法院当面协商履行计划。在法官及其团队的耐心释法与协调下,双方顺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刘某当即向任某一家支付赔偿款80000元,并承诺2018年10月30日前支付70000元,对剩余部分任某一家自愿放弃。
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是新时代下全体国人必备的法律素养。泾阳法院紧密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旌旗,以钢铁般的意志捍卫法律威严,让每一位群众真正在司法案件中心怀获得感,深切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