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近日,渭城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租赁合同纠纷而引发的腾交商铺案件,完整将涉案商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13年7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后由于被告李某在2015年7月后以种种理由不再支付租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某遂向我院提起诉讼,案件一波三折,经一审、二审、重审后,2017年11月份重审判决确定被告返还商铺。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时履行义务。12月初,王某遂向渭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12月中旬,案件到达办案人员的手中,案件承办人明析案情后,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数次与其谈话,责令其及时按判决内容交付商铺,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但李某仍然不主动履行义务。
针对拒不履行判决的当事人李某,执行干警和法警队干警一行六人在本月中旬开展了一次强制执行行动。干警们抵达商铺位置后,对被执行人李某严正讲明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责令其开启商铺,李某打开商铺后,执行人员进入商铺,对涉案商铺内的物品逐件清点、登记,并将商铺内所有物品进行清场,指定被执行人自行管理。商铺腾空后,执行人员向王某进行了交接,完善了结案手续,案件执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