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淳化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由被告张海涛、张丽丽返还原告李冬冬彩礼35000元。
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2016年农历1月4日举行了订婚仪式。订婚时,原告给付被告方彩礼49000元和苹果6S手机一部,价值6000元。订婚后,因双方沟通较少,结婚事宜未说妥,至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方亦未退还原告彩礼及物品。故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彩礼49000元;2、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苹果6S手机一部;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对原告给付彩礼49000元及苹果6S手机一部无异议,但是订婚后,原告迟迟不谈结婚事宜,是原告一方导致双方婚姻无法缔结,并表示同意退还部分彩礼。在办案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定纷止争,自愿达成以上和解协议。(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