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法官工作耐心仔细 避免案件严重错判
作者:张波  发布时间:2017-11-23 16:55:13 打印 字号: | |
  近期,泾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一团队审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隐瞒证据,被告消极应诉,法官耐心劝导,避免案件错判。

  原告咸阳某建筑租赁公司诉被告甘肃某建筑甘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清被告清偿下欠原告建筑工具租赁费22万元以及丢失原告钢管、扣件等租赁物赔偿款7万元。该案送达过程中,由于被告办公地址不在本县域,本院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被告单位。11月14日开庭时,原告到庭,被告未出庭。由于邮寄送达存在缺陷,办法法官认为被告不出庭很难查清案件事实,而且仅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很有可能导致严重错判。于是办案法官当即电话联系被告,给被告做工作,让被告出庭。被告同意后,法官耐心给原告做工作,等待几个小时延迟开庭。

  被告到庭后,果然提供与原告2016年3月达成的结算单及给原告多次转账凭证,而原告起诉时给法庭隐瞒了这些关键证据。经原告当庭质证,对其真实性无异议,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建筑工程公司清偿原告下欠租赁费及损耗件折价损失共计3万9千元。宣判后被告感慨的说,“看来消极对抗法院不予应诉是错误的,多亏法官工作耐心细致,不然我公司损失就大了!”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师国栋